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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新规影响轮胎企业跨省交易

发布时间:2018-05-21 来源:轮胎世界网 编辑:zhanghuifang 点击次数:527

日前,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《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》,内容涉及轮胎企业的日常业务。

《通知》规范了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,并且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6个月后,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。

其中包括票据承兑、贴现等授信业务,也包括票据转贴现、买入返售(卖出回购)等交易类业务。

据轮胎世界网了解,承兑汇票是轮胎行业常用的结算方式。根据银行相关规定,纸质承兑汇票的最短付款期限为半年。

这意味着,一旦有客户使用纸质承兑汇票给轮胎企业付款,企业在半年后才能收到全部货款。

此外,纸质承兑汇票还存在造假、损坏等风险。

轮胎世界网了解到,轮胎企业需要用到纸质承兑汇票的业务,大都为省外业务。山东省作为轮胎大省,与外省的相关交易尤为频繁。

此外,贴现交易,也在此次整改范围内。企业已经收到的纸质承兑汇票,付款日期在6个月后的,同样不能避免整改。

有专家提醒,企业在收到相关票据时,需要注意查看付款日期。